第三十四章 我不是故意的[1/2页]

费闻罗他妈是美国人,腰细腿长,年轻的时候是个模特,他完全遗传了母亲的优点,五官深刻立体,一对眉眼深邃又多情,肤色白皙,笑起来的时候完全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混血鲜肉男神。



凭着这幅好皮囊没少欺骗别人的感情,只要长得好看,不论男女,一概通吃,简家和费家是世交,两人打小就认识,他什么德行简清一早就知道,到手的小情人儿睡完就甩,比他还要恶劣。



这会儿听他这么说,脸色立刻沉了下去,“滚你妈的,你敢打他的主意,我废了你。”



费闻罗缩了缩肩膀,赔笑道,“啧,不就开个玩笑嘛,这么凶做什么。”



“不过你这可真不厚道啊,我虽然渣,但是渣得明明白白,从来不脚踏两只船,你这……罪过,罪过。”



“再啰嗦把你绑了送回家继承家产。”简清冷声道。



费闻罗撇了撇嘴,不作声了,抓着程温的手,将针头缓缓扎进他苍白的手背。



谁叫现在的富二代啊,都不喜欢乖乖继承家产,大学时候逆着家里非要读医科大,毕业后自己苦哈哈地跑出来开个什么私人诊所,活该大半夜被叫来给人收拾烂摊子,作孽,简直作孽。



固定好针头后,费闻罗细心地调了点滴的速度,站起来开始收拾药箱,“行了,挂了生理盐水睡一觉明天醒过来就没事了,两天没吃东西肠胃负担重,别给他吃太油腻的东西,清淡点,接下来的两顿喝粥最好。”



“今天晚上你别睡了,看着点儿,吊瓶里的水没了及时把针头拔掉,别到时候弄得血液倒流,又折腾得他去了半条命。”



这会儿简清倒是不在意他的口气,低声应下,“嗯,好。”



临走前,费闻罗到了门口又顿住了脚步,难得正经一回,转身看向坐在床沿的简清,道,



“我说真的啊,你既然决定和程冉在一起,就趁早放手吧。”



“他是个人,不是宠物。”



见对方不回话,他摇了摇头,转身走了。



楼下的关门声响过后,偌大的别墅又恢复了安静。



昏暗的房间内,简清修长的手指缓缓探上男人额前的发,柔和地帮他理了理,目光清冷而悠远。



其实有想过要放手的,毕竟程冉现在已经回来了,可他只要一想到这个小傻子以后可能会喜欢上别人,会像追着他一般傻乎乎地追在别人身后跑,就觉得无法忍受。



说不出来那种感觉,可能就是身边的小狗养得久了,要送人一时也是舍不得的。



那就继续留着吧,反正很好养活,给口饭吃就可以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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昏迷间,程温沉沉浮浮做了一夜的梦,梦见自己回到了小时候,起早贪黑地跟妈妈一起去摆早餐摊子的场面。



那样的生活虽然苦,但是很快乐,每天早晨都能吃到妈妈亲手做的小馄饨或鸡蛋饼,热腾腾的一口咬下去,全都是幸福。



傻子替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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