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翠胭[2/2页]

就单看成色,的确是比许大娘做的好些,但是细细看的话,却能够发现里头研磨的花瓣没有许大娘手艺精湛。



看着这样的反差,沈语谙一瞬间就想到了现代的手工作业和机械作业。虽然这样比喻有些不恰,毕竟翠胭楼的东西也都是手工做出来的。



不过翠胭楼应当是知道应该怎么样去完善一款胭脂,所以才会得到更多人的喜爱。而且二十三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一个产业占领市场了,只要占领了市场有了品牌,害怕这些人不会来买么?



沈语谙动了动鼻尖,又嗅了一口。这胭脂被打开之后香味就散发出来了,除了一点点淡淡的桃花味道,沈语谙还闻到了不少其他性温的花的味道。看来所谓的保养功能就是出自那些性温的花草了——



沈语谙陡然眯起眼眸,脑子里一个念头一闪而逝。随即就笑了起来,所谓化妆保养不分家,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一条道走不能两条腿走呢?



心里有了计较之后沈语谙便招呼玉麝去其他地方看看,小姑娘见沈语谙对这款胭脂不感兴趣,便又推荐了几款,无一例外都对皮肤有不错的保养功效。



毕竟沈语谙的皮肤在这里摆着的,粗糙程度也是很难有人能够比得上了。



最后连玉麝都被说的心动了,开始帮着小姑娘劝沈语谙,“是呀小姐,你看你现在都长这么大了连一款像样的胭脂水粉都没有,以后出去参加宴席上不了被人笑话。而且这些胭脂也不贵,小姐是时候该打扮打扮自己了。”



沈语谙想了想,还是拿了一款。这一款也是桃花的,毕竟春天最新鲜的就是桃花了。之前她在许大娘那里买的也是一盒桃花胭,在这里也拿了一盒桃花胭,玉麝付了钱之后又开始气鼓鼓的了。



“小姐,虽然桃花胭的确是最常用的胭脂,但是翠胭楼这么多的胭脂,有好些胭脂对你的作用明显更大嘛,小姐不用给玉麝省钱,玉麝这些钱都是小姐给的,给小姐用也是应当的。”



沈语谙将手上的两盒胭脂推到玉麝手中,“我买胭脂可不是打算用的哦。”



玉麝还要在问,不过想了想便没有在开口。沈语谙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变化这么大了么?也是,她已经不是之前那个任人宰割的沈语谙了,反而是一个有了自己的主意并且变得自信起来的沈语谙。



两人回到刚才的地方,许大娘推着小车还等着两人,日头下晒得额上全是汗水。



“许大娘怎么也不找地方坐坐?”



“不妨事不妨事,老婆子皮糙肉厚不怕的。”许大娘面对沈语谙的关心,只是伸手抹了抹汗水,然后道,“姑娘,老妇的家在城外,姑娘可需要股一辆马车跟着?”



沈语谙原本就是想要多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,自然不会选择马车,摇头拒绝了许大娘的美意之后便跟上去了。



不过这一路走过去沈语谙才发现自己真的错了,这具身体太过娇弱,而且刚来的时候还受了一顿打,现在都还没有好利索,这么一路走过来就连中午在客栈吃的那点东西都已经完全消化了。



许大娘似乎也十分不好意思,但是她的一个常年这样走的老婆子,背着的干粮在中午之前就已经被消化完了。只能红着脸道,“快了,快了,姑娘辛苦了,姑娘辛苦了。”



这还是沈语谙第一次出城,走过长长的城墙过道,看着城外连绵的农田和连绵的果树花树,心情忽然就变得明朗起来。



春风吹起来,带来了一丝凉意,还带来了一丝一丝的清甜花香。仔细嗅了嗅便闻了出来,这就是桃花。



沈语谙抬起头去看,城东面的地方,漫山遍野,看不到一点点的绿色,大片大片的粉色桃花堆簇起来,仿佛是一篇燃烧着的粉色的火焰,看起来格外的漂亮。



许大娘指了指城东面的山脚,道,“从这里就能够看见老妇的家了,就在山脚下。后面的那一片桃花林,也都是老妇祖上留下来的花田。”



一片?



祖上留下来的?



沈语谙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,捡到宝了。



沈语谙玉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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